“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道德的引路人。作为大学教师,特别是辅导员,在新生入学后收取班费以支持班级活动的正常开展,是一项常见的做法。然而,班费的管理问题却不容忽视,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学生的权益和教师的道德责任。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就决定了辅导员必须在道德上做出表率,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发生深远的影响。辅导员在管理班费时,必须保持高度的道德自律和职业操守。应清楚地认识到,班费是学生们共同筹集的资金,用于支持班级的各项活动,而非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果一名辅导员满眼金钱,将学生的班费放进自己的腰包,这不仅是对学生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严重违背。
典型案例: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同时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和免职行政处分等处分,同时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认定分析:一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规定教师及党员的行为准则,刘某某作为一名辅导员,罔顾法律法规和教师行为准则,最终走上了违法乱纪犯罪的道路,严重损害了教师群体的形象;二是辅导员应明确班费的用途和范围,确保班费的合理使用,在收取班费前,辅导员应与学生充分沟通,明确告知费用的具体用途,同时,辅导员还应建立健全的班费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透明和公开;三是辅导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道德立场,做学生榜样,做到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为学生成长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