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公”与“私”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抉择,是考量初心和党性的必答题。如果“公”与“私”不分,把公款、公产、公权用于满足私欲、私利、私心,忘记初心、使命,必然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进行接待借机大吃大喝和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等事件表述彭德迟从一名普通人民教师走上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岗位,实属不易,但本应为人师表秉公用权的他,却在人生的考场中忘记了初心、模糊了义利,答错了“公与私”考题,一次次地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为自己、为家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严重违纪违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个人自毁前程,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令人惋惜,值得深思。
典型案例:经查,彭德迟在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考办主任期间,自考办共发生70笔无公函、无事由、无审批等“三单一函”不全的业务招待,违规用公款支出52笔香烟、酒水、副食,共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40.5万元。彭德迟在未经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集体研究和湖北理工学院党委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列支自考办资金,在单位银行账户内3次购置理财产品共计1100万元;擅自将自考办资金3305万元分7次转出账户作定期存款,借公款之名,行一己之私。
认定分析:一是彭德迟个人理想信念严重丧失,党纪法纪意识淡薄,心里只有私心杂念,把公款、公产、公权用作谋取私欲、私利、私心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令人唏嘘。二是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漠视组织程序与议事规则,搞“一言堂”说了算,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机制。三是变公权为私器,破坏民主集中制。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人员薪酬和奖励资金发放、人员招录聘用、重大事项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不与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均由彭德迟个人说了算,严重违反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