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十年磨一剑”取得显著成效。违规吃喝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隐形变异“吃喝风”禁而未绝。在日常工作中,公务接待十分常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仍保留了“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处分条款。如何规避“三公经费”管理不合规,保证符合接待管理规定,就成了财务审计工作的重点。
典型案例:许昌学院校地合作办公室对外合作科科长孟雷变通报销违规接待费用问题。2017年至2022年,孟雷将违规接待费用1.35万元,以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形式报销。孟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孟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认定分析:一是看接待事由是否合规。接待事由是否为业务承揽洽谈、对外联络、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是否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二是看接待手续是否齐备规范。是否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报销凭证是否完整;《招待费申请单》中客方人数、陪同人数、业务招待类别、接待事由、费用预算等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是否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开展业务招待;是否随意变更经批准的招待方案。三是看接待项目内容是否合规。要根据接待内容逐项对照相关规定,核实是否违规。迎的方面,要注意核实陪同迎送人员配置,其他方面,要注意核实是否赠送和接受礼物、礼金、消费卡以及以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等,以及内部接待是否互赠纪念品和土特产产品等。四是看接待标准是否统一。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标准。具体要看:重点核实在单位食堂或内部酒楼接待,是否存在年底统一结算,混淆标准情况;是否存在“矿泉水瓶装茅台”等变换方式超标准接待,规避监督等情况。